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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18年上半年自考论文分配结果及写作要求(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日期:2017-12-29  来源:南大自考办 Hits:0

考生,你好!

南京大学2018年上半年自考论文分配结果及写作要求(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现将自考报名并缴费完成的考生论文分配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请认真、仔细地阅读并下载论文写作时间安排和写作格式规范按要求完成论文。

提醒:以下论文写作格式规范和范文仅作参考,以指导老师的要求为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规范撰写、修改论文者和未通过老师审核定稿的考生将不予答辩。已经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严禁剽窃抄袭。如在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下载附件中相应专业的论文分配名单的EXCEL表格,用准考证号查找到考生所分配的指导老师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好论文编号(见附件论文分配名单表格中左侧A列红色数字)。

*  提醒:

1、必须用准考证号查询(以防众多同名混淆),论文编号便于与老师联系时以示甄别和答辩前查询分组所用,请记牢!

2、考生和指导老师联系的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论文编号+准考证号+姓名+社会自考xx专业”,以免指导老师无法准确了解考生论文修改和完成情况,导致考生不能通过审核无法参加答辩。

 

一、写作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5日前考生须将论文提纲(含题目)的电子版发给所分配的指导老师。邮件主题需注明“论文编号+准考证号+姓名+社会自考XX专业”。

提醒:考生如不能按时将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发送到指导老师电子邮箱,视同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选题和构想均可修改,论文写作期间请勿随意变更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

2、 2018年1月20日前,指导教师将选题和论文提纲的修改意见通过电邮反馈给考生。

提醒:如果论文指导老师未能按时将论文提纲意见反馈给考生,请同学主动并迅速地与指导老师联系。

3、2018年2月25日前考生须通过电邮提交初稿。

4、2018年2月-4月20日期间,考生需根据指导老师的要求反复修改论文直至定稿。

52018年4月20日考生需将修改完成的终稿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发给指导老师审核定稿,导师同意定稿后方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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