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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考专、本科办理毕业登记手续和流程

日期:2021-05-25  来源:南京自考网 Hits:0

2021年下半年江苏省高等教育

江苏省自考专、本科办理毕业登记手续和流程

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文章底部附详细毕业登记流程图)

此次自考毕业申报调整为先自行准备毕业申报材料,减少线下办理次数,给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点赞。

一、2021年下半年江苏自考毕业申请条件

考生已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并取得合格成绩;需要免考的课程已提前申请并已通过审核;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已通过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以下简称“资审”)。

二、2021年下半年江苏自考毕业申请方式

考生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平台”(sdata.jseea.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项目进行网上申请。每天晚间22:00至次日上午8:00为信息平台维护时间,相关功能关闭。

三、各阶段时间节点及办理事项

(一)毕业准备阶段

1.时间安排:11月22日9:00至11月30日下午17:00。

2.办理事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以下简称《思想品德鉴定表》,见文末)、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的上传。

3.注意事项

(1)《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要求:

自我鉴定一栏,由考生本人实事求是地对自己的政治思想、自学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小结,并如实填写。单位鉴定一栏,由考生单位(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上传要求:

上传《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确保该表全部内容在照片内,照片内无任何无关内容,表内文字完整、清晰。文件须为jpg格式。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上传要求:

身份证正面(反面)所有字迹完整清晰,无模糊、无遮挡的情况;照片中身份证四个边角完整露出,无残缺、破损、缺失;信息真实有效,无任何的修改、PS、遮挡。文件须为jpg格式。

(4)如申请毕业时的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与信息平台中的个人信息不一致,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到所在县(市、区)考办核验信息后,方可申请毕业。

(二)2021年下半年江苏自考毕业申请阶段

1.时间安排:12月1日上午9:00至12月5日下午17:00。

2.办理事项

考生提交毕业申请,查看初审结果。

未能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在毕业申请开放时间内按要求修改申请信息,重新提交。

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打印《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初审结果通知单》(以下简称《初审通知单》)。

(三)2021年下半年江苏自考毕业现场确认阶段(部分考生)

1.时间安排:12月1日上午9:00至12月5日下午17:00。

2.办理事项

《初审通知单》中注明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所在县(市、区)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初审通知单》中注明不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再需要现场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通过毕业终审的考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将由考生所在县(市、区)考办负责发放。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各地发布的公告信息。

3.材料要求

(1)考生手工添加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纸质免考单、实践论文成绩单、原转考单等)。

(2)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3)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的资格证书课程成绩单原件。

(4)资审结果非“完全匹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见附件1)。

(5)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2021年下半年江苏自考毕业流程说明

 毕业办理流程及操作说明见附件2。

五、2021年下半年江苏自考毕业特别提醒

1.考生本人对毕业申请时所用个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对手工添加成绩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佐证材料。

2.毕业照片须由考生本人上传,应使用近期免冠证件照,背景选用淡蓝色、白色或淡灰色,裁剪时应保证脸部区域占照片的70%-80%,证件照不可使用修图软件修改失真。不允许使用自拍大头照、生活照截图等非证件照片,无标准证件照的可至专业证件照拍摄点拍摄。因毕业照片不规范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确保现场确认时所交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有效。凡提交虚假材料的(虚假或无效的身份证件、前置学历材料、相关证明等),一经查实,将取消毕业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毕业申请或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毕业办理。

5.通过毕业终审的考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将由考生所在县(市、区)考办负责发放。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各地发布的公告信息。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各县(市、区)考办在做好考生“苏康码”查验、疏导分流等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可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考生在办理现场业务时,须确保到现场前14天内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并持有“苏康码”绿码;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到过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未有过国(境)外旅居史。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并按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供有关健康证明材料等。


附件:

1.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上交材料要求.docx

2.毕业办理流程及操作说明.docx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docx


江苏自考毕业办理流程及操作说明

    一、业务流程图


 

 

二、毕业准备

上传《思想品德鉴定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第一步:进入系统后,选择毕业栏目

江苏自考毕业办理流程及操作说明 

    第二步:点击毕业前准备

江苏自考毕业办理流程及操作说明

    第三步:下载、填写、上传《思想品德鉴定表》

image.png

    第四步: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江苏自考毕业办理流程及操作说明


江苏自考毕业办理流程及平台操作说明 


一、网上提交申请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 台(https://sdata.jseea.cn/tpl_front/login.html)提交 毕业申请。 

第一步:进入系统后,点击毕业栏目 如申请毕业的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电子照片,请按系统 提示要求先完成线上身份验证后再进行登记。


江苏自考毕业办理流程及操作说明


第一步:进入系统后,点击毕业栏目

自考系统先提交毕业登记



如申请毕业的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电子照片,请按系统 提示要求先完成线上身份验证后再进行登记。

自考系统先提交毕业登记

线上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http://www.jseea.cn/contents/channel_36/2018/11/181 1211458927.html 

第二步:在个人信息模块核对并填写考生的基本信 息,其中打*号的信息为必填。 

第三步:上传毕业照片,照片要求见下图,如不能满 足条件可以使用图片编辑软件进行裁剪,裁剪时应保证脸 部区域占照片 70%-80%。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进入下一页面。   可参照下图:

上传自考毕业照片

第四步: 进入【考试成绩登记】,分三模块

模块一

多证勾选  考生有本省多张准考证且其中成绩在本次毕业中需使 用,则勾选相应准考证号,并点击【确定所选准考证】。 (如勾选的多证没有电子准考证照片,按要求完成线上身 份验证上后方可使用)。

如需使用本省已毕业准考证上的课程,请先在免考项 目里使用“一键免考”方式申请免考,免考成功后,课程 会自动出现。

一键免考

模块二 

纸质课程成绩(免考单、实践论文成绩等) 填写---仅少部分老考生需要使用

纸质课程成绩

1.有纸质免考审批单,则勾选相应的课程(注意:是 免考不是换考)。

2.有纸质实践成绩单或纸质转考成绩,如实填写即 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课程成绩】,所选课程跳转 至【已有成绩】模块。  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不通过,请勿随意填 写。  如无相关课程补充,直接跳过。 

模块三 

新老计划课程替换----仅少部分 2010 年前老 考生需要使用。

新老计划课程替换

1.2000 年以前老考生。2.农村试验区专业课程替换。 如无相关课程替换,直接跳过。

第五步:点击提交毕业申请

第六步:及时查看初审结果。未能通过初审的考生,可在毕业申请开放时间内按要求修改申请信息,重新提交。初审通过的考生可打印《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初审结果通知单》(以下简称《初审通知单》)。


二、现场确认(部分考生)

《初审通知单》中注明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到所在县(市、区)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初审通知单》中注明不需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再需要现场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通过毕业终审的考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将由考生所在县(市、区)考办负责发放。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各地发布的公告信息。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初审结果通知单

毕业材料包括:

1.毕业登记时,考生手工填写的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纸质免考单、实践论文成绩单、原转考单等)。

2.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3.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

4.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相关材料:

A:如显示“已通过”,则考生不再需要提供另外材料。

B:如显示“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请各位考生尽早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以免耽误毕业。

C: 如显示“曾用名”,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D:如显示“曾用身份证”,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显示“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未通过”现场交材料时除常规材料另准备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

5.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说明:部分专业证书课程成绩在自考系统中无法显示,在网上申报毕业时,此部分课程成绩选择“实践”录入实际分数,采购专业证书课程成绩≥60分录入分数,50≤成绩<60分的,填“免”。

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

通过毕业终审的考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将由考生所在县(市、区)考办负责发放。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各地发布的公告信息。


每年两次办理时间,敬请留意最新通知!

特别说明:凡转入我省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 5 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本科不少于 4 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在我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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