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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5-08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Hits:0 |
江苏省教育厅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4〕64号)批复同意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科次43元。其中,上交省教育考试院每科次15元,市、县(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留用28元。
请督促各级考试机构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注:增考费用保持每科次100元不变。)
请各位自考生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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